本报讯(记者肖彤兰)汕头市教育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暑假放假前,对中小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通知》指出,每年夏季,青少年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的溺水事故时有发生。因溺水死亡的学生人数居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的首位。而绝大部分溺水事故都是在学生脱离监护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下造成的,事故的发生给遇难学生的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师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大对师生进行防溺水教育的力度,把溺水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程度。
《通知》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能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外出游泳戏水;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私自到海、江、河、湖、溪、塘、水库等地方游泳;不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参加有组织有家长带领的游泳活动,要清楚自己的体质和水性,不打闹,不逞强,不贸然下水,严防意外发生。